高中考试期间能否注销学籍?

法律分析:注销学籍是很严重的处分,教育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后,应该及时通知学校(单位)和学生本人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第四十一条高等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、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,行使下列职权:(一)拟订发展规划,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(二)组织教学活动、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;(三)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,推荐副校长入选,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;(四)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,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;(五)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,保护和管理校产,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。(六)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。高等学校的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务会议,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。

内容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。

转载注明出处:http://www.studyexa.com/816764.html